廣州市6名科研人員獲發往來港澳人才簽註。香港文匯報廣州傳真
為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等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3年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新政實施首日在廣州南沙舉行了首發儀式,廣州市6名科研類人才首批獲發往來港澳人才簽註。香港與內地科研合作非常密切,內地科研人員經常需要到香港參加各種交流活動,或者是針對項目展開研究探討等。在人才簽註新政實施之前,他們大多使用旅遊簽註,單次往返,每次最多逗留七天。香港科大霍英東研究院物聯網研發部副總監王周紅是首批獲得人才簽註的六人之一,他表示,拿到人才簽註後再也沒有簽註過期的焦慮了。最長逗留30天,可多次往返,對於一些比較緊急的事情可以省去了辦理簽註的麻煩,來去自由度更高。首發儀式在廣州移民服務中心南沙分中心舉行。圖為工作人員在國際人才港一樓大堂的辦證指南展板前展示卡片樣板。香港文匯報廣州傳真
說走就走 便利異地短期合作
「作為首批人員,我感覺很榮幸,也很激動!當我們聽到這個政策出台後,第一反應就是『這就是我們想要的』。」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姬婧表示,好的想法往往來自於思維碰撞,科研不能閉門造車,新政策實施之後「我們有了更充裕的時間,從而更深入更充分交流我們的科研成果和想法」。廣州先進技術研究所教授級高工宋宏臣也透露,以前遇上臨時出差去港澳的任務,辦理港澳簽註時間非常緊迫,對於參加內地與港澳學術交流活動的學者而言不太方便,新的人才簽註措施可以為異地短期合作提供便利,促進灣區人才與技術的高效流動。據介紹,辦理人才簽註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通行證、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和個人職稱證明,非常方便。如今簽註在手,姬婧開心地表示:「對於在港澳的科研交流活動,我們現在可以隨時說走就走了!」粵籍人才辦簽註只需7工作日
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副支隊長黃月玲介紹說,廣東省內戶籍人才申請辦理人才簽註只需7個工作日,手續也很方便,將對灣區人才交流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下一步,廣州市公安局將認真貫徹落實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等交流活動,促進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東莞為港企提供上門辦理服務
聚集了大量港企的東莞,當日也第一時間舉行「東莞人才簽註政策宣講會暨上門服務活動」,東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點對點」為8家在莞企業、機構提供「送新政上門」服務,向企業、機構宣傳解讀人才簽註新政,並通過組織上門服務專場活動,獲得企業一致好評。陳國基冀進一步推進灣區人才互聯互通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20日在廣州出席「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服務高質量發展大會」並致辭,指20日開始在大灣區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將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南下來到香港,進行科研、文教、衞健、法律等各方面的交流訪問,為打通大灣區的人流注入新動力,特區政府期望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探討推進大灣區的人才互聯互通。陳國基表示,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將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南下來到香港。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寶儀 攝
陳國基表示,香港作為大灣區內高度開放和國際化的城市,在「一國兩制」下,能夠充分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擔當大灣區人才高地的門戶,吸引海外優質人才到來發展。為此,特區政府全力以赴,創造更多有利條件,推進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包括於去年年底成立「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督導組」,從策略和宏觀角度推動工作,並加強與內地不同單位和機構的聯繫。其中一大重要工作領域,就是進一步打通大灣區的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隨着新冠疫情進入新階段,世界各地都相繼採取新的管理模式,致力推動社會經濟復常,包括採取不同的措施招攬人才,提升自身的競爭力,香港也不例外。陳國基指出,特區政府除了全力培育本地人才之外,也貫徹大膽創新的精神,去年12月底落實一系列積極吸納各地人才的措施,包括設立以高薪人才和全球百強大學畢業生為目標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優化多項原有的人才入境計劃,以及推出名為「香港人才服務窗口」的線上平台等等。各項措施推出以來反應熱烈。以「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為例,至今已經收到超過一萬份申請,當中處理了八千多份申請,九成多成功獲批,可見計劃深受歡迎。陳國基表示,相信有更多來自全球各地的優秀人才將會落戶香港,更期待他們來港之後,放遠目光,抓緊大灣區的龐大發展機遇。廣東省人社廳負責人發言時提出五大願景,其中首個願景就是三地合力破冰,擴大規則銜接成效,推動在更多專業領域試點跨境執業、放寬執業門檻,完善技能職業資格「一試多證」、直接採認等機制,強化人才、社保服務跨境協作。同時,廣東希望粵港澳攜手育才,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支持港澳教育、醫療等科研創新機構在粵設立博士後科研平台、招收培養博士後,合作共建一批國際一流的技工院校、實訓基地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此外,廣東還要攜手港澳協同引才,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因地制宜制定人才需求目錄,創新實施「居住在港澳、工作在內地」「科研在港澳、轉化在內地」等機制。